原标题:古稀老太无家可归状告六子女不赡养昨日榆中县法院高崖法庭巡回审理调解:老人随小儿子生活,其余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
中国甘肃网3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许沛洁) 75岁老人向法庭提交诉状,称自己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她因此状告六子女,请求对方返还欠账、返还粮食、支付后续生活费。3月24日,榆中县法院高崖法庭巡回审理了该案,并当庭调解,老人随小儿子共同生活,其余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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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没人养老老太状告六名子女
3月24日,榆中县法院高崖法庭在高崖镇新窑坡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老人案。村委会书记、司法局局长、法庭庭长及众多村民代表参与庭审。
陈老太是原告,被告人依次是她的六个子女,陈老太请求法院判令大儿子、二儿子返还她现金5万元及1万元债权,要求二儿子给付其存粮400斤、胡麻400斤及自2014年以来的土地补助金、养老金。另外,要求六名子女每月给付其生活费300元。
诉状中的事实是,陈老太的二儿子将她赶出家门,国家给她的土地补助金、养老金及老伴留给她的财产,二儿子没有留给她一分一厘,而是皆据为己有。二儿子还对她打骂,极为不敬。六子女对她的养老问题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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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
小儿子表态“愿与母亲一起生活”
对于老人的起诉,除大女儿未到庭外,其余出庭应诉的五名子女坐不住了。“我今年54岁了,只要老人愿意跟我过,我粗茶淡饭养着没问题。如果不愿意,我把拿走的1.5万元还给老人,我一年给老人2000元生活费。”“老人跟谁过,我都没意见,我没有钱,我不给。”“我有了给点,没有我就不给。”法庭上,众子女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还有两个子女竟然当着众人的面,情绪激动地吵了起来,一时间场面十分尴尬。
而看到75岁的老母亲无处可去,陈老太36岁的小儿子当庭表示,他愿意把母亲接到他家生活。小儿媳也随即表示,“老人这么大的岁数,腿不好,我们养着,一个老人能吃多少能喝多少,老人的钱自己存着,自己拿着,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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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法庭调解众子女达成赡养协议
最终,经法庭查明,老人所诉本案涉及的钱款共有4万元,其中大儿子拿走1.5万元,二儿子拿走2.5万元。大儿子表示,同意返还母亲的1.5万元,并且每月承担母亲生活费200元,如母亲遇大病等需大额花费,六子女按份分担。二儿子则表示,同意返还2.5万元,但其生活困难没有办法支付母亲生活费。
经法庭主持调解,陈老太众子女自愿达成协议,陈老太随小儿子共同生活;除二儿子外,其余四名子女每月承担陈老太生活费200元,自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初给付当季度抚养费;陈老太的一折通、农村合作医疗证由二儿子交还;大儿子返还陈老太现金1.5万元,于2016年8月30日前给付;二儿子返还陈老太现金2.5万元,于2016年10月1日前给付1.5万元,剩余1万元于2017年5月1日前给付;如陈老太遇大病或其他大额支出,由六名子女按份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