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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执法“硬”起来铲除违建“毒瘤”

2016-01-28 09:56:2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见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李沛珂

  1月26日上午,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违法建筑集中拆迁整治工作,要求各级部门统一思想、统一安排与部署、形成合力,坚决遏制违法建筑在全市的蔓延,依法依规拆除各类违规建筑,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推进城市依法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详见《兰州日报》1月27日1版)

  众所周知,违法建筑既违反城市规划,又有悖建筑美学。它的存在,就如一颗颗“毒瘤”,不仅严重影响市容,而且挤占城市发展空间,影响群众生活,损害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唯有把这些胡搭乱建的房子拆掉,城市面貌才能变得更清爽;唯有把这些非法侵占、低效利用的土地置换出来,才能腾出更多的“笼子”,引入更好的“鸟儿”,为产业升级、城市转型提供新空间。

  违法建筑坏处多,而我国对违建也有详尽的规定,从罚款到强制拆除等整治手段并不缺乏,可为什么违建尤其是拆除违建问题还会成为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其实,在以往报道过的“空中花园”、“楼上楼”等新闻中可略见一斑,暴力抗法并不鲜见。因此,对于违建的拆除,很多时候就是一块“烫手山芋”,踢来踢去导致执法无力的现象屡次出现。但建筑本身不会隐身,市民的投诉不断,违章建筑却有增无减,使执法行动难上加难。如果对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严厉制止,其负面示范效应就会无限扩大,长此以往,对兰州城市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都是一种侵害。笔者认为,要遏制这些违章建筑,住建、城管、环卫、公安、环保等部门必须硬起来,加强执法力度,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要知道,骨头再硬也得想办法啃。打掉这些已经成形的违建,才能带动其他违建的整治,为以后的工作铺平道路。同时,对于那些阻挠拆除者必须给予严厉打击。

  在拆除违建的同时,平时的管理也不能松懈。一方面,城市管理的法规不能被束之高阁,宣传普法需要及时跟进,从源头上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加强协作沟通,需要打好“提前量”,不能做“事后诸葛”,要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前沿,在违建处于萌芽状态之时,就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拆除,避免留下后患。

  总而言之,遏制违建,没有捷径,除了平时多做功课,关键还是执法要“硬”起来,说到做到一拆到底。只有让违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认识到法律的刚性,形成“违建必拆”的心理预期,才能遏制违建的泛滥。希望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于执法部门怠于作为,推诿扯皮,上级部门也要不留情面地进行惩处。总之,要严肃法纪,从严执法,最大限度遏制违建的生存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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