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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6-01-19 10:15:05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贾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影响。加强收入征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9亿元,增长10.6%,支出2964.6亿元,增长16.7%;其中省级收入221.3亿元,增长12.6%,支出695.4亿元,增长17.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2亿元,支出353.9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21.9亿元,支出88.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支出3.8亿元;其中省级收入9.5亿元,支出3.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9.8亿元,支出517.2亿元,累计结余651.2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80.3亿元,支出154.1亿元,累计结余309.5亿元。

  2015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速趋缓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显现,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部分项目资金在中间环节滞留,支出进度偏慢;专项整合力度不够,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仍显薄弱。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2亿元,同比增长8%,预算支出512亿元,同比增长10.8%;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亿元,预算支出87.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预算支出9.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1.7亿元,预算支出172.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收入安排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财税政策,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适应,积极稳妥。支出安排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符合国家政策取向和省委决策部署,重点保障了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分析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增加实体经济投入,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违法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税款,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用足用好国家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保重点,保民生,促改革。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新兴产业,推进工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扶持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保、环保等领域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研究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明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预算与项目衔接,提高预算资金年初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比例。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与年度预算有效衔接。

  (四)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财政监督。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认真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审计对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实效。依法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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