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穿“小警察”服骑电动,路过公安局门口还用音响设备播放警笛,咸阳交警回应 :正在寻找车主,将依法依规处理
原标题:陕西一男子穿“小警察”服骑电动,路过公安局门口还用音响设备播放警笛,咸阳交警回应 :正在寻找车主,将依法依规处理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陕西咸阳一名男子身穿假警服,骑着电动自行车播放警笛声。

视频画面显示,该男子骑着挂“陕D”车牌的电动车,身穿印有“小警察”字样的衣服,在骑行到咸阳市公安局门前时,还用车上的音响设备播放警笛声。
9月2日上午,咸阳交警告诉海都记者,1日已关注到该情况。该男子骑行的道路位于咸阳市玉泉路,目前已移交给秦都大队,正根据车辆号牌和行驶轨迹寻找车主,之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此外,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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