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丨嘉峪关:“人大代表+公益诉讼”构建全新履职平台
近年来,嘉峪关市创新搭建“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履职平台,通过设立联系点、选聘公益观察员等举措,将人大代表履职深度融入公益诉讼各个环节,实现了“1+1>2”的监督效能倍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促进了社会治理和公平正义,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探索。
主要做法
嘉峪关市围绕“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建章立制、搭建平台、优化流程,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向互动。
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协同共治的“规则框架”。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有效保障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发挥,2023年,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首次提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观察员”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嘉峪关市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在人大代表工作站设立公益诉讼联系点、在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联络办公室,明确人大代表通过提供案件线索、参与案件调查、诉前磋商、案件听证、公开宣告送达、整改效果评估等方式全过程参与公益诉讼。办法对检察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效判决监督和线索移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的制度路径。在办理“关于居民区非法养羊的建议”时,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办法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正确有效履职,确保了依法整改。
搭建联动平台,织密民意线索的“前沿哨所”。在全市社区、镇村20个人大代表工作站统一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选聘30名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观察员,形成收集民意、发现线索的前沿阵地,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确保民意线索能够被及时发现和传递。比如,程红代表针对群众反映的嘉北工业园区扬尘污染问题,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移交了该问题线索,市检察院接收线索后邀请人大代表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督促园区22家企业新建物料棚库19.23万平方米,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联系点真正成为汇集民意“枢纽”和发现问题“哨所”。
优化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的“实践路径”。“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平台运行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了“民意收集—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代表参与—整改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在办理育才小区废品回收站扰民这一典型案件时,平台闭环工作效能得到充分展现:多名人大代表通过联系点提供线索;检察院立案后成立办案组调查;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推进整改,并邀请代表参与;在人大支持监督下,督促行政机关完成整治,案件办理紧贴民心,监督精准有力,过程全闭环运行。
取得成效
“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履职平台搭建以来,取得了“两增强、两拓展”的显著成效,有力保障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了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的实效。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结合,形成了监督合力,促使行政机关规范履职。例如,针对公益观察员反映的“关于加强新城草湖湿地生态保护建议”,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市林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筹措资金256万元,修建了9.9公里围栏。项目实施完成后,草湖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生态湿地面积增加,充分体现了在推动依法行政上的实效。
增强了监督问效和公益保护的力度。通过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履职平台,确保监督“长牙”、案件“见效”、群众“满意”,使民生关切迅速进入司法监督视野,并将人大代表建议案件化办理,实现了代表建议向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对行政机关履职的融合监督。在办理长城保护修复、居民区非法养羊等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和人大代表的持续跟踪,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拓展了听取民意和顺应民心的广度。履职平台为检察机关开辟了直达基层的民意渠道,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更精准地反映民生关切。履职平台建立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业务培训3次,人大代表公益观察员参加案件办理53件、提供案件线索31件,市人民检察院立案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案件办理200余人次。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代表全过程参与,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拓展了基层民主和社会治理的外延。履职平台推动公益诉讼从解决个案向深化诉源治理延伸。在办理废品回收站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不仅解决了具体环境污染问题,更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源头综合治理,助推市政府出台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规划与建设、回收经营监管等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根治了困扰多年的系统性难题,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体会启示
实践表明,搭建“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履职平台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法治合力。履职平台的规范运行,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将人大制度优势与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形成目标同向、优势互补的法治建设合力,彰显人民检察的法治理念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价值。
必须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诉讼全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选举投票,更应体现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搭建“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履职平台,将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嵌入公益诉讼立案、办理、评估全过程,使司法活动更贴近民情、更反映民意。
必须聚焦治理效能,推动系统施治。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系统治理。履职平台推动检察监督从个案办理向源头预防、行业治理深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必须发挥代表作用,夯实群众基础。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发挥好人大代表作为联络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使公益诉讼工作获得最广泛的群众理解与支持,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 实习生 马文博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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