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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6-04-01 09:1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原标题: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其他住房消费等4种提取情形再优化

  中国甘肃网4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31日记者获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对其他住房消费、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4种提取情形进行优化,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

  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该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4月7日前本年度已经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继续按优化后的政策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

  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的,取消要件资料中的“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个人支付费用的发票”,仅须提取人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在他人名下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取额度调整为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提取时限调整为:自2021年起纳入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住房均可提取,阶段性提取政策执行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以住建局提供的清册为准)。

  购房提取

  因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将购房产生的税款(包括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款)计入购房总价,同一套房屋累计最高提取额提高为不超过购房总价和税款的合计金额。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提取范围由“借款人本人和配偶”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的父母、子女”;提取额度也相应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首席记者 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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