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央媒看甘肃

【甘快看】半月谈丨3937条基层立法建议直达人民大会堂

2026-02-28 16:14 来源:《半月谈》2026年第4期

  半月谈记者 张钦 刘克英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有一面墙,记录了从2002年至2025年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历程。

  2002年7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将临洮县设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联系试点县,临洮成为全国最早的一个立法联系点。2015年7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确定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等四家单位为首批“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据不完全统计,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了270部法律、法规的意见征集,累计上报立法建议3937条。

  一个地处内陆的小县城,如何影响国家立法进程?黄土高坡上的“土言土语”,如何成为“法言法语”?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老百姓,如何为专业性极强的立法过程提供真知灼见?

  2015年以来,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增加、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设立6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走向深入。

  民意如何直通?

  一件工艺品背后的“直通车”故事

  【蹲点故事】

  37岁的王海燕像军人珍藏军功章一样,珍藏着一件工艺品。这件工艺品的基座上铭刻着一行字:“您的立法建议被采纳。”

  王海燕是临洮县八里铺镇王家大庄村党支部书记。她珍藏的这个摆件,以青绿为底色,正中是家乡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彩陶上绘有经典的水波纹,彩陶周围是洮河的青色波纹与家乡的连绵青山,恰如她记忆中的洮河模样。

  “小时候,我家附近山清水秀,一到冬天,白色的冰珠满河流淌,这就是如今罕见的奇观——洮水流珠。”她说。

  身为全村的“领头羊”,王海燕最关心的是辖区内的东峪沟。这是洮河临洮段最大一条支流,因为地处县郊,多年前曾是有名的垃圾“重灾区”,无序排放的污水也汇入洮河,侵蚀着当地母亲河的生态。

临洮县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艺品 刘克英 摄

  “保护洮河就是保护黄河。”王海燕说。洮河是黄河上游水量最大的支流,且“黄河成黄”于洮河入黄口,她深知洮河对于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治理,东峪沟内堆积如山的垃圾已被清理干净,但偷倒垃圾依然是村民的一大“心病”。

  王海燕想了各种办法改变村民习惯。她带领村干部向村民开展生态保护宣传,让“全民护河”的理念深入人心。她还培养“眼线”,发动牧羊人发现偷倒垃圾者,她自己甚至半夜起来去抓现行。“谁能解决垃圾问题,我就给他磕个头。”王海燕无奈道。

  日复一日的艰辛努力,最终换来了东峪沟内青草遍地、生态好转。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下发临洮县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时,王海燕翻开工作笔记,把多年的见闻和思考整理出来。

  在她看来,国家不仅应为重要支流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必要授权当地通过地方性立法,以加强重要支流的系统性保护。这些建议经过设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直通车”,直接摆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案头。

  “信息采集员怎么说,我们就怎么整理,不加删改,注重的是原汁原味呈现建言者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心里话。”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副主任齐鸿博说,“信息采集员收集来的意见,我们都是原样不做加工直接上报。”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意直达立法机关的直通车,承载的是民意民情;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的精髓,体现在每一个基层立法联络员身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润莉说。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122条法律条文中,“支流”一词多次出现。黄河流域重要支流的保护全面提档升级,变得更加科学周密。

  王海燕欣喜地看到,黄河保护法第六条作出规定:“黄河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蹲点感悟】

  基层立法联系点之所以可贵,不仅在于原汁原味,更在于可直达人民大会堂。为了让民意“原汁原味”直达,这样的“毛细血管”遍布临洮,包括43个联络点、100多个信息采集点和上千名信息采集员,将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民智何以重要?

  一词之改折射“冒热气”的立法智慧

  【蹲点故事】

  “在我的认识里,‘拆迁’和‘拆除’的意思可完全不一样。”临洮县新添镇南坪村党支部书记岳克平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一条法律条文,有着切身的体会。

  岳克平的家乡临洮县新添镇南坪村望儿咀,坐落于洮河东岸。村后有一道低矮的土墙,这就是蜿蜒的战国秦长城。早在1972年,这里就建了一条330千伏电塔线路,因为当时还未颁布文物保护法,此地也并未被证实为战国秦长城的一部分,因而其中一座铁塔修建在一处名为望儿咀的长城墩台上。

  2006年,经专家考证,望儿咀被认为是战国秦长城的西起首地,随后这里被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随着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多年来,村民希望迁移铁塔,从而保护长城。然而,修塔在前,立法、考证在后,搬迁铁塔并不容易。

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员正在向当地群众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

  2023年,作为历史文化重地,南坪村承担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修订意见征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村民发现其中有一条规定:“对危害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拆迁’一词带有补偿性质,村民建议将最后的‘拆迁’改为‘拆除’。”岳克平回忆起当时征求意见的过程,并将该条意见原汁原味地上报。最终,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采用了“拆除、迁移”的表述。

  对于南坪村村民来说,只改一词,意义大不相同。新颁布的法律不再强调补偿,推动望儿咀铁塔搬迁取得实质进展。这一词之差,体现了基层民智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这一词之差,也堵住了法律执行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2025年11月,在望儿咀矗立了53年的铁塔拆除工作启动,这让岳克平欣喜不已。

  “在参与立法意见的征集过程中,对于长城保护的意识逐渐深入村民人心。在制定村规民约中,就有村民提出必须把长城保护的内容加进去。”岳克平说。在南坪村,长城保护不仅是自上而下的法律约束,也是村民自下而上的认同。

  “法律要从群众中来,再回到群众中去,才能真正落地生根。”临洮县八里铺镇政府四级调研员杨信说。

  【蹲点感悟】

  良法与善治,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善治是良法的目的,也是良法的来源;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更是善治的高度概括与提炼。从这个意义上说,老百姓是最权威的法学家;完备的法律条文,从来不是闭门造车的结果,只能来自火热的社会实践。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孙龙所说,基层立法意见为法律完善提供了重要且多元的视角补充。法律的确立与执行,关键在人。群众参与立法进程,本身就是一个普法和法治思维训练的过程,能有效提升基层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民情如何呼应?

  一部地方性法规见证开门立法

  【蹲点故事】

  2024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公布,甘肃临洮寺洼遗址成功入选,这让陈维山为自己家乡倍感自豪。

  80多年前,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发掘寺洼遗址时曾借宿他家中;80多年后,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参与推动了《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的出台。

  1987年,19岁的陈维山还是临洮农校的学生,他目睹寺洼遗址保护现状堪忧,便以《寺洼遗址亟待保护》为题,向当时的临洮县广播站投稿。这篇稿件很快被转到临洮县文物局,推动了遗址的早期保护。

  “2021年11月,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马家窑、辛店和寺洼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期以来缺乏专门法律予以保障。”时任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陈维山说。

  但推动遗址立法保护并不容易。有人觉得县级人大没有立法权:“这是县级以上人大才该管的事情,没有必要‘自找麻烦’。”也有人质疑:“为什么不直接统称为马家窑文化遗址,而是要强调三个遗址?”

  面对质疑,陈维山据理力争:“虽然县级人大常委会并无立法权,但有责任推动立法,有责任向上反映保护的需求。而且这三个遗址是黄河上游重要的史前文化遗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地标!”

  他回忆道:“咱们老祖宗的东西是人家外国人最先发现和研究的,我觉得中国人应该在这方面做点什么。”正是对家乡文化的自豪和热爱,支持他推进立法保护。

  2021年12月,陈维山等定西市人大代表以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形式,向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建议案,呼吁制定专项保护条例。他的坚持和详实的论证后来得到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

  这部《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一年半,经历二审,最终于2023年6月由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甘肃省首部专门针对史前遗址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中明确禁止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取土、挖沙、倾倒垃圾等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将保护责任细化到县、乡两级政府的相关部门。

  “这部条例的意义不在于处罚的轻重,而在于树立保护导向,号召全社会共同守护文化根脉的意识。”定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卫东说,该条例的实施使人大能够依法对马家窑、辛店和寺洼遗址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

  【蹲点感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自上而下的“验证”,更是一次自下而上的民意汇集、民声呼应。从洮河治理到长城保护,从史前遗址到现代立法,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用20余年的实践,诠释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本网原创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