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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上线 “扫码入企”制度在全省推行

2025-10-02 09:08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从10月1日起,我省正式上线运行“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这标志着“扫码入企”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

  据介绍,省司法厅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标杆为目标,创新执法监管模式,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开发建设了“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在全国首创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督体系与省市县三级营商诉求直通平台,通过检查主体“亮码认证”、企业“扫码核验”,实现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必要干扰,让企业心无旁骛抓生产、拓市场、谋创新。

  从10月1日起,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入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检查,必须严格遵守“扫码入企”制度规定,实施行政检查前通过“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申请“检查任务码”并主动向企业出示。受检企业扫码核验执法人员资格、检查依据、事项、频次等信息,并可实时查看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对行政检查活动进行满意度评价或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未出示“检查任务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中央垂管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主动公开检查主体、人员、事项等信息,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我省各单位开展观摩、督导、考察、服务等需要入企的非行政检查活动,也应当通过“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进行记录并申请“入企二维码”,向企业出示后方可入企开展相关活动。

  省司法厅鼓励广大企业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如遇执法部门“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执法人员未亮码检查或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的,可通过“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反馈,也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甘肃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平台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处理。同时,企业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提出建议、诉求等都将直达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成为优化机制、规范执法、提升服务的重要依据。(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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