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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4-11-27 11:10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各市(州)司法局、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矿区司法局、党委宣传部,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办公室: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与全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平安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及全面依法治省新进展、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宪法宣传周”重点宣传内容。

  三、时间安排

  全省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7日,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活动安排

  继续采取“主题日活动+特色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主题日活动

  1.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日。聚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运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举办法治讲座、依托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考试平台组织学法测试等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办公机构、工作场所,观摩执法办案流程,近距离了解执法司法工作。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级重点执法部门

  2.宪法进乡村主题日。聚焦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农民、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涉农法律法规。结合冬训、农闲时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依托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网格员等队伍,深化“1+N”行动,开展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交流互动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化赌博、高额彩礼等依法治理,夯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社会基础。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

  3.宪法进社区主题日。聚焦培育法治文明新风尚,通过专题普法、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水电气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活动,融合开展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法治服务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妇联、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

  4.宪法进学校主题日。聚焦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在全省大中小学通过“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等方式开展“万校共读宪法”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同上一堂法治课”,深化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等普法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

  5.宪法进企业主题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千企调研纾困”“民企陇上行”、企业包抓联等工作,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法治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主管和服务部门推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电子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涉外和涉企风险。

  牵头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总工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6.宪法进家庭主题日。聚焦增强家庭法治教育功能,发挥巾帼“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陇姐学法”等平台载体,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关于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等规定,深入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走入千家万户。

  牵头单位:省妇联、省民政厅

  7.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宪法宣传融入“党亲国好法大”、“百场万人”大宣讲、“一廊一区一带”创建、“三化”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安定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宗教事务局)、省民委

  8.宪法进网络主题日。聚焦营造晴朗网络空间,推动“尊崇宪法”网络法治巡礼系列活动落实,深入宣传网络安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化“网络清朗·伴我成长”专题宣传,巩固提升“净网”“剑网”等行动成果,营造安全文明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9.宪法进军营主题日。聚焦提升军人法治意识,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等方式,举办一次送法进军营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安置、褒扬激励、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促进军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省国动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特色活动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活动。运用法治甘肃网、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和《甘肃日报》“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专栏“三大平台”,打造一把手谈法治品牌,组织市县和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刊发文章,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效。

  牵头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甘肃日报社

  2.举办省级层面宪法纪念活动。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对接国家层面部署,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相关纪念活动。

  牵头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3.举办全省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办全省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出席,公布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和全省法治文化作品获奖名单,发布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促进宪法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

  4.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制作播出宪法专题节目。围绕法治服务保障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主题,在栏目推出两期特别节目,省广电总台在相关频道开辟专题专栏,播出全省宪法宣传活动动态,推送宪法宣传视频,增强宪法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广电总台

  5.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聚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6.组织法治乡村建设巡礼活动。选取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法律明白人”各拍摄制作视频短片,在甘肃司法网、法治甘肃网、“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巡回展播,编印《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典型案例》《甘肃省优秀“法律明白人”》《甘肃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宣传手册,宣传展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成就。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7.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列宁小学(旧址)首家“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示范作用,依托省市县三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8.举办大学生“法治宣讲校园行”活动。通过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团队或邀请政法机关干警,围绕国家安全、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通过法治公开课、法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增强法治信仰,推动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省司法厅

  9.开设“强国复兴有我”法治文化作品网上展馆。依托甘肃司法网、法治甘肃网、“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强国复兴有我”网上展馆,宣传展播微视频、微动漫、书法、绘画、剪纸、摄影等法治文化作品,促进以文化人、以法润心。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

  10.开展新媒体联动普法活动。全省各级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融媒体,开设“宪法宣传周”专版、专栏。各地机关单位、公共场所、户外大屏、服务窗口电子屏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播放“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宣传挂图、宣传标语。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全覆盖推送宪法公益短信。依托“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专项有奖答题活动。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各级联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技术新媒体运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务实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宪法宣传教育实效。

  各地各部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6日前报省司法厅(电子版发至邮箱gsfzxc@126.com)。

  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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