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网络安全坚实屏障
聂英斌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新型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立足新时代网络治理工作要求,必须统筹法律、行政、技术、行业、社会及国际合作等多维手段,从源头、过程、终端进行全方位干预,以数据为核心、法律为根基、技术为驱动,构建“打防管控”全流程的综合治理模式,形成全社会、多主体参与的综合共治格局。
创新治理理念,推动重心前移。网络犯罪治理必须从碎片化应对迈向体系化防治,从节点式打击走向生态化治理。一方面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通过“净网”“断卡”“云剑”等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犯罪形成高压震慑。另一方面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通过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模型,对潜在受害人进行精准预警和劝阻,在危害发生前阻断犯罪,预警于未然。利用识别涉诈网址和App、资金紧急止付系统,将危害消化在前端链条中。在社会层面,开展场景化的精准宣传;在行业层面,加大行业监管,对黑灰产从业者实施金融惩戒和通信惩戒;对有风险的网络服务者开展合规治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完善立法规范,夯实法治根基。综合治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当前网络犯罪综合治理形成以《刑法》为基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互衔接的法律架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通信、金融、互联网领域的源头治理责任上升为法定义务,为综合施策提供了直接抓手。《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立足我国网络犯罪治理需求,将网络犯罪防治纳入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统筹考量。该草案推动治理路径从“事后追责”转向“生态防控”,更加注重发挥行政监管的重要作用,推动治理重心向源头和过程环节覆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网络犯罪的法律治理体系。
强化多主体协同,构建共治格局。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警企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制度设计,政府主导,“一体化”推进网络犯罪治理,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环节。深化“警企”协同,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作为网络犯罪滋生的关键场域,压实其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筑牢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广泛动员基层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持续完善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一村一辅警”全域覆盖,常态化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基层走访活动。坚持精准化、分众化普法宣传,实现社区、校园、企业、乡村多场景宣传全覆盖,凝聚起全域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强大合力。
深化国际合作,拓展执法空间。网络犯罪国际执法合作已成为各国刑事司法的新常态,正从单一的司法协助走向多元化、立体化合作。依托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国际社会在电子证据方面的“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司法协助”日益深化。2024年联合国正式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推动国际合作从“实体定罪”向“程序协同、证据协同”转变。同时依托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平台,各国警方共享犯罪线索、协同开展抓捕行动,常态化开展跨国联合执法行动。此外,各国还通过签署网络安全合作备忘录或建立磋商机制,在打击网络诈骗等领域开展深层次的务实合作。
网络犯罪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实现技术赋能与机制创新的深度融合。面对不断演变的犯罪生态,治理重心必须坚决从事后追责前移至源头治理、过程阻断与生态净化。只有坚持全流程、全链条、全主体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遏制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警察学院
本文系法治甘肃省级课题《“一带一路”背景下网络犯罪跨境取证研究》(编号:2025FZKT142)成果。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深度伪造风险刑事治理路径研究》(编号:2025LL3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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