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推行“双承诺制”规范社会救助办理
6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2026年,兰州市创新推行社会救助申办“双承诺制”,构建经办人员、申请对象双向承诺、双向约束、失信惩戒的闭环管理模式,以制度规范基层救助权力运行,精准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此次“双承诺制”明确双方权责、细化履职申报标准,让社会救助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有据可依。兰州市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均需签订履职承诺书。工作人员承诺严格按照政策流程、时限标准办理救助业务,杜绝随意增减环节、变更政策标准;严守廉洁纪律,杜绝违规谋利、利益输送;妥善保护群众隐私信息,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承诺书在服务窗口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常态化监督。
与此同时,所有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对象,须签订诚信申报承诺书。申请人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主动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信息发生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主动报备,并知晓虚假申报、违规骗保的相关惩戒及法律后果。
兰州同步建立双向失信惩戒机制,实行梯度化追责。对违规履职的经办人员,依规进行约谈教育、纪律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对虚报冒领的申请人,视情予以教育提醒、纳入失信名单、清退救助资格等处理,骗取救助资金的依法退还款项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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