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燃气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守护“嘉”园平安幸福
《嘉峪关市燃气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中国甘肃网2月6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姜国林)为加强我市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嘉峪关市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全文共二十一条,以解决我市燃气管理实际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发展实际,聚焦燃气管理关键环节,针对性破解突出问题,核心内容涵盖四个方面:
一、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协同体系。明确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燃气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燃气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范围负责燃气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燃气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信息档案,实现溯源管理。明确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燃气信息化档案责任,档案需包含供用气合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告知书、暂停供气通知书等关键资料,并对档案的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燃气全流程可追溯、可管控。
三、规范经营使用,保障各方权益。一是推行瓶装燃气实名购买制度,明确用户购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源头防范瓶装燃气违规流通风险。二是落实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明确计量纠纷的处理流程与途径,保障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三是细化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个人的禁止性行为,对非居民用户的安全使用标准作出具体要求。
四、划定保护范围,筑牢设施防线。清晰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燃气设施日常巡检、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制止危害燃气设施行为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切实筑牢燃气设施安全“防护墙”。
此外,《办法》还对专项规划编制、设施更新改造、可以采取的燃气隐患排查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燃气管理制度体系,为全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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