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写好“四普”的甘肃答卷——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施秀萍
全省各地实地启动率100%、省市县三级普查经费落实率100%、普查培训实现全覆盖、形成普查试点机制与分片包抓工作机制……自2023年11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四普”)启动以来,甘肃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普查工作,当前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全面展开第二阶段工作。
认识“四普”
2023年10月2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情况。
“四普”总体目标为: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四普”普查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甘肃行动
行动,是最好的执行力。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实际行动推进“四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24年2月7日,省政府制定印发《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日,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22个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2日,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3月21日、7月11日,先后召开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就文物普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2024年6月13日,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普查工作进行专门安排;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武威市组建首个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天水市率先召开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甘南州印发《关于全州宗教场所积极配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宗教场所积极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兰州等地普查队聘用吸纳专业测绘人员加入,有力保证了普查数据质量。
“目前,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小组全部组建完成,落实了双组长制,召开了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省文物局副局长仇健告诉记者,这为甘肃省扎实、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集中优势
文物普查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工作,周期长、任务重、要求高。高质量完成“四普”工作任务,既需专业人才队伍支持,也需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在省委宣传部、全省文博系统、全省文旅系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内设六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普查高效开展。
仇健告诉记者,省普查办成员或为全程参与“三普”的文物工作者,或为参加过长城、石窟寺、革命文物等专项资源调查的文博从业人员,这对拥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丰富长城资源的甘肃省来讲,“既是全面完成‘四普’工作的基本保障,也是保障‘四普’质量的‘加分项’。”
全省各地普查办也优先吸纳参加过“三普”和长城、石窟寺、革命文物等专项资源调查的文博从业人员,组建市、县两级普查工作队89支,队员953人,为完成实地调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省“四普”工作,加强对各市州、县区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我省还吸纳敦煌研究院、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兰州大学等文博单位、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近百人的甘肃省“四普”专家库,参与、指导文物普查的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
或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片区培训,或利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线上视频资源专题学习,或邀请专家学者就田野调查中文化层识别、遗迹年代判断、遗址边界判定、测量绘图等进行实地培训,确保全省“四普”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同时,省普查办举办全省普查培训班,采取理论教学、现场实训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普查业务骨干、省普查专家库专家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各地普查办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开展普查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实现了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全覆盖、全教学。
省大数据局为普查系统管理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就“四普”工作数据底图、信息采集、图件绘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共享等事项进行细化、实化……
细化保障
作为文物大省,我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丰富多样,“四普”工作要做好,经费保障是关键。
一方面,省财政厅、省普查办联合制定普查经费保障方案,明确各地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一方面,通过全省通报、定点督导、实时调度等方式,持续督促各市县落实普查经费。
“截至7月中旬,省、市、县三级普查办累计落实普查经费3078万元。”仇健介绍道,其中,省财政安排2024年度省级普查经费600万元;市州财政落实经费614万元,县区财政落实经费1864万元,“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普查经费落实100%全覆盖。”
甘肃省“四普”各地启动率、甘肃省“四普”经费落实进度表、甘肃省第四次文物普查“三普”数据现场复核进度表、甘肃省“四普”新发现文物数量进度表……省普查办走廊上,各类进度表分门别类,一目了然。
“每周一下班前更新数据。”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赵剑飞告诉记者,为强化普查质量,省普查办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和分片包抓制度,坚持每周调度,强化责任传导。分片包抓组成员分赴各市州,提供软件安装、普查培训、质量管理等业务指导。同时,按照边普查边归集的原则,督促各地全面梳理国保、省保、市保名录和全套公布文件资料,安排部署县保名录和资料完善工作;印发加强普查数据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和普查线索管理使用办法,编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简介范本、文物目录及数据目录范例,“这些做法在全国都属于较早的”。
目前,16895处“三普”基础数据、152处国保数据、621处省保数据、5000余处市县保数据、近4000条长城资源调查数据已全部置入“四普”采集系统,为实地调查提供有力支撑。
“到7月22日,我省87个普查单元(嘉峪关市、86个县市区)已全部启动实地调查工作,完成调查登记‘三普’不可移动文物3274处,新发现文物145处。”仇健告诉记者,此前,省普查办选取嘉峪关市和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作为省级试点,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检验了标准规范与技术路径,在队伍组建、经费投入、设备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下一步,将全力推进实地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省‘四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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