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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公布

2024-06-03 22:58 来源: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6月3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6月3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村农业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林草局联合编制完成的《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具体内容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3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57)相比上升1.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2年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2年(22)相比上升4.5%;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2年持平;臭氧(O3)平均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2年(134)相比上升4.5%;优良天数比率为86.4%,与2022年(90.2)相比减少3.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51,与2022年(3.42)相比上升2.6%。2023年沙尘天气呈频次、强度双增的变化趋势,各城市空气质量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023年14个地级城市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1168天·次,同比(762天·次)增加406天·次,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未出现酸性降水。

  2.水环境质量总体巩固改善。2023年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优于全国(89.4%)6.5个百分点,与2022年(95.9%)相比持平;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提前一年实现消劣。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2年相比,水质状况保持稳定。51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Ⅰ—Ⅳ类水质点位占比80%,Ⅴ类占20%。主要超标指标为氯化物和钠。全省3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100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4个地级水源地和7个县级水源地因本底原因出现水质超标外,所有水源水质均达标。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2023年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4.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全省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2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3.9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省城市昼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5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夜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6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昼间达标率为96.8%,夜间达标率为85.9%。与2022年相比,3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上升6.3%,4b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下降33.3%,其他各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变化较小。

  5.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气溶胶、沉降物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和气碘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

  6.祁连山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持续加强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评估显示,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逐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祁连山整治修复及长效监管经验做法,被推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面典型案例和第六批全国干部培训学习教材正面案例。

  7.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战略,坚决担起黄河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聚焦工业、生活、农业污染防治及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领域,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区域,紧盯国家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重点问题,推动纳入年度要点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23年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已在全省12个市,18个县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积极协商相邻省份,分别与四川、宁夏建立省际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即将与青海省签订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协议。

  8.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出台《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重点碳排企业核查与履约,组织完成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19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全省20家电厂提前足额完成履约清缴,共清缴配额1.92亿吨。白银、酒泉2个城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2个园区入选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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