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兰州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根据新修订的《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兰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科目将实行“两考合一”。
据了解,考试合格后根据驾驶员报名意愿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凡持有兰州市有效期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根据实际任意选择注册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广电子证照的要求,自2024年3月1日起,新考取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则上不再核发纸质证件,全部使用电子证照。原有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件均可正常使用,对已注册就业的驾驶员由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在市交通运输委政务服务窗口进行集中换证,未从业的持证人应于证件到期前30日内进行换证。
为全面推进兰州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完成考试题库的整合和交通运输部的数据对接工作,并在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出租汽车行业组织开展了宣传动员工作,提前为“两考合一”“两证互认”及电子证照的全面推广做好了准备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根据企业和驾驶员实际需要,切实加强日常培训教育,全面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宣传引导工作,并重点结合日常执法监督,确保全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两证互认”和电子证照推广使用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引导驾驶员合理有序在行业内流动,切实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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