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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4年高考11月1日开始报名

2023-10-27 09: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原标题:我省2024年高考11月1日开始报名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孙亚斐)10月26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据悉,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9类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据了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具有甘肃省户籍、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在外省就读并取得学籍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转记录,须具有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自2025年普通高考起执行),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中职生报名: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具有我省学籍,非我省户籍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可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由中职录取审批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报名工作分四个阶段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25日前完成。“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严防跨省重复报名高考

  据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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