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林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经十届白银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林芳同志任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飞同志任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正升同志任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试用期一年);
李国平同志任白银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生东同志任白银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蒲长春同志任白银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争妍同志任白银市保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正顺同志任白银市康复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永众同志任白银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 铎同志任白银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李 强同志的白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马天林同志的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登潮同志的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尚志荣同志的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淑一同志的白银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马德甫同志的白银市保健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任永伟同志的白银市康复医院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冯 庚同志的白银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任文杰同志的白银市给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