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改革”助力公安执法质量效能“大提升”——镇原县公安局成功探索推行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
镇原县公安局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聚焦法治公安建设新目标,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对民警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积分排名,并对执法绩效实行综合、量化、动态考核评定,实现了民警办案积极性、破案打处质效、规范执法水平和整体工作效能“四个明显提升”。2023年以来,镇原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案件604起、侦办刑事案件484起,打击处理1253人,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被检察机关作出无罪不捕不诉、纠正漏捕、被法院判决无罪和重大执法过错案件。
创新思路,建立科学高效新机制
镇原县公安局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办案积分制调研专班,在充分学习借鉴江苏、浙江、宁夏等地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经验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办案部门意见,从案件数量、效率、质量三方面着手建立制度,酝酿研究出台了《镇原县公安局办案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办理的各类行政、刑事案件,根据立案数、移送起诉数或行政处理人数、案件难易程度、办案效率、案件质量等要素,设置计分系数,按数量分、效率分、质量分、附加分四个部分,确定得分标准。一案一档一考,每月考评通报、公示。
随后,又相继出台执法办案积分奖励办法、案件积分及等级认定办法、案件主协办制度,修订完善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执法质量考评扣分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保证了执法办案积分制的顺利推行,形成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数量双赢的局面。
量质并重,确保执法办案全覆盖
镇原县公安局将19个基层派出所和治安、刑侦、交警等9个一线业务警种全部纳入考核,并根据各部门岗位类同、分工差异和动态实践等因素细化了考核分类,分别设置机关专业警队、派出所、交警三个序列,使积分制实现层次化考核。将全局执法办案民警全部纳入考核,每起案件主办民警按个案总积分70%、协办民警按个案总积分30%获得积分,量化日常执法工作,科学评估执法总量,有效提升全局民警执法办案积极性,目前全局办案民警月平均积分从39.85分增加到58.23分。
同时,数量分中,将不予立案、终止侦查、撤销案件和线索核查、终止调查等情形的办理列入办案数量统计,分别赋予一定分数。效率分中,若按规定时限完成则加分、超时或案件超期则扣分,督促办案民警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023年全局行政(治安)案件平均结案时长减少7天。附加分中,由加分项和扣分项构成,梳理形成加分清单与扣分清单,实现了执法环节全覆盖。
奖惩分明,强化结果运用保长效
镇原县公安局党委将执法办案积分作为选定主办民警、办案能手和表彰奖励、竞岗竞职、推荐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极大地鼓舞了民警想办案、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每月积分排名通报,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民警主动办案意识明显增加,起到了很好的正面激励、鞭策后进作用。年内,先后提拔了2名办案能手为所长,5名办案能手为副所长,有5名民警被镇原县公安局嘉奖。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涵盖了从受立案、案件侦办到案件移送起诉整个环节,有力促进了规范办案部门如实立案、涉案财物和执法场所规范化管理使用,形成执法质量、管理、能力和效率一体化的监督管控,做到了“全过程、全要素”动态考评,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2023年以来,全局侦破刑事案件276起,同比增长22%,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1起,同比下降100%。尤其是在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中,平均诉讼期限为60日,相比以往平均办案时限减少了30日,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五级审核”制度和集体审议案件制度,遇有争议的案件,常常可以看到法制审核民警和办案民警相互辩论、讨论交流的情形,这是实战练兵、提高能力的最好方式。同时,每月组织办案民警开展法律知识抽考,开展年度执法技能比武竞赛,针对民警个人执法问题,培训模式从“一刀切”教学向“菜单式”选训转变;针对常发性执法顽疾,选取优秀“微课件”传授交流执法办案经验。2023年以来,镇原县公安局组织126人次参与旁听法院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审理,8名主办民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全局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刘举权 张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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