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
原标题:金昌市出台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严肃审计整改问责,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近日,中共金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金昌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审计整改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情形,规范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强化了审计整改督查,促进审计整改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办法》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结果和履行公告职责承担主要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督促、协助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对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5类追究事项,分别列出不同的认定情形,并明确了从重问责及从轻、减轻或者免于问责的有关情形。
《办法》规定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审计机关可以通过提请约谈、提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两种方式追究整改责任,对存在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有关规定,追究整改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办法》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审计机关应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通过边审边改、督查检查、集中督查、联合督查、人大监督、审委会推动的方式,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到位。(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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