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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

23-03-31 09:02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党的二十大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视野,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结合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拓展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一)建实民意吸纳平台。加强“智慧人大”建设,广泛深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搭建代表建议直通车,通过网上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定期梳理转办群众反映集中的所愿所盼。依托人大信访室和网上信访大厅,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综合利用机关各类报、刊、微、端、网,及时广泛反映基层群众和代表心声。

  (二)建全立法工作平台。探索建立智慧立法平台,加快建设地方性法规查询系统、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程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机制化、精准性、出成果、讲故事上下功夫。调整充实立法专家库,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

  (三)建好预算监督平台。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系统互连互通。拓宽代表参与预算监督渠道,组织代表有序参与预算编制审查、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和效果。加强计划预算咨询专家库建设,利用专业力量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四)建强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以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反映群众意见、协助解决问题、依法履职尽责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履职平台,服务引导代表更好发挥作用。规范代表家站建设,充分发挥常态化、机制化联系群众、征询意见等作用。建立代表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定期开展履职评价。

  二、健全制度机制,推动科学规范运行

  (五)拓展人大协商机制。健全立法协商制度,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围绕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广泛深入征求各阶层各层级各方面意见。完善监督协商制度,构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横向联动机制,完善专委会信息共享机制、综合性议题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决定重大事项协商制度,就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普遍关注的民生保障事项等,广泛征求和吸纳群众意见建议。

  (六)优化民主监督机制。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审议监督制度,推行“民事直说”工作法,促进民情直通、民意直达、民事直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组织代表评议政府相关工作、约见部门负责人等,完善质询、询问制度,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七)完善议事工作机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工作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水平。支持和引导基层人大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议政会议等制度,推动完善村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有序扩大群众对基层社会事务的参与和管理。

  三、开好法定会议,提高议事质量效果

  (八)强化会前筹划准备。聚焦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反映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焦点问题,精选审议事项、开展深度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做到知情明政,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日程,做足会前准备。

  (九)提升会中审议质量。聚焦重点议题安排熟悉相关情况和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人员作重点发言,带动其他同志积极审议,真正把相关议题摸清议透审准、把意见建议提准提实。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促进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改进会风,引导与会人员针对问题、直陈观点,提高发言质量和会议效率。

  (十)加强会后成果运用。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办理反馈和充分运用,推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报告再审议机制,完善监督成果跟踪落实、效果评估制度。加强对法规和报告、决定决议的宣传报道和内容解读,扩大社会传播面,提高公众知晓度。

  四、加强地方立法,筑牢良法善治基石

  (十一)全过程听取群众意见。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重要立法建议适时纳入立法规划计划。有序扩大立法参与,引导组织代表和群众积极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草案修改等环节工作,重要法规草案的审议注重听取政协协商意见。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有较大分歧意见的法规草案,通过座谈、听证、论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诉求。

  (十二)全领域实现公民参与。推进委托起草、草案公示、公民旁听立法会议等工作,让代表和群众深度参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全过程。加强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扩大代表和群众参与面。建立代表跨级、多层参与立法工作制度,丰富立法活动。加大立法公开力度,建立立法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法信息。

  (十三)全方位提高立法质量。人大牵头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重大立法项目实行“双组长制”,成立立法专班联合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立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协调。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把好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核、专委会初审、法制委统一审议“五关”。

  五、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十四)精准确定选题。聚焦中心大局和群众关心关切,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民之所盼”,把改革发展、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完善监督议题征集机制,注重从“一府一委两院”报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来信来访中选取监督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反映会、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监督选题。

  (十五)推进开门监督。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时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邀请相关领域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参与有关监督工作。建立专家咨询辅助制度,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人大监督,提供专业分析和咨询意见。专题询问、联组审议等可视情向媒体开放。“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报告通过适当方式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

  (十六)形成监督闭环。制定加强和谐有效监督工作规定,完善监督工作系统流程,健全沟通协调、监督调研、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的全链条模式。健全审议意见整改评价体系,加强对监督结果跟踪问效,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对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开展持续监督、跟踪监督。

  六、依法作出决定,有效运用法定手段

  (十七)坚持依法决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调研、咨询、论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同级党委审定,规范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事宜,推行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和程序机制,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

  (十九)提高决策水平。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对相关决定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专题调研。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组织相关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和评估。重大事项决定草案审议前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审议时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代表的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视情公开相关信息和解释说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二十)依法做好选举。把好代表“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和廉政要求,严格人选条件,优化代表结构,体现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广泛动员组织选民参加代表选举各环节工作,依法保障选民提名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选举权。邀请群众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方向正确、程序合法、风清气正。

  (二十一)发挥代表作用。引导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与“四强”行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风险防范等工作,当好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和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加强代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地域型、专业型、功能型代表小组,开展特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初任和专题培训,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服务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

  (二十二)深化“两联系”。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两联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鼓励列席代表带来当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带来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建议,常态化听取代表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到基层开展视察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实现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加强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对口联系代表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进家入站,建立代表走访接访制度,定期走进群众,听取意见,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二十三)加强建议办理。健全办理机制,建立月督促、季调度、年考评工作制度,完善常委会领导领办重点代表建议机制,对“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承诺台账,强化与代表的全程沟通,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协作,创新办理方式,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八、建好“四个机关”,夯实履职行权基础

  (二十四)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

  (二十五)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建设学习型机关,设立人大学习“大讲堂”,分类分层举办交流培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推进调查研究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常态化创新实践交流推进机制,大力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二十六)加强协同联动整合。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支持基层人大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注重协同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迈向全国第一方阵。

  九、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扎实有力推进

  (二十七)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委解决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中的难题,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有效地落到实处。

  (二十八)深化宣传研究。加大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阐释,讲好民主建设故事、甘肃人大故事。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人大研究》阵地作用,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可借鉴的研究成果。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指导推动工作。

  (二十九)强化督促落实。建立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推进、实践评价等体系,建立重点任务分解、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等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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