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甘肃实践
原标题:【两会聚焦】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甘肃实践
玛曲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省检察院供图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的“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山西、河南、陕西等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共护黄河安澜”等内容正是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
公开听证 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2021年2月5日,张掖市民乐县检察院就一起案件召开听证会。这次听证会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站在第三方独立立场进行听证和评议。
“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既消弭了社会矛盾,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的有机结合。”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拜荣静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方式实现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给予高度评价。
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实行类案集中听证,根据案件类型区分听证重点,尽可能化繁为简、节约资源,是我省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省三级检察院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可能引起争议、有社会价值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细化听证程序和要求,使听证成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办案方式,同时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通过制定听证实施办法和听证程序细则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运行。
“在制度的规范引领下,将审查办案方式由封闭式、书面型向开放式、公开型转变,更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有助于听证案件质量的提高助推检察监督效能的提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表示。
紧盯文物保护 彰显检察担当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摸排问题、共商治理难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文物大省实际,紧盯长城、石窟寺、革命文物等重点领域,着力构建行政与检察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新格局,办理了长城保护系列案、石窟寺保护案件、古文化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着力打造甘肃文物保护检察品牌。
2020年8月18日,省检察院在对庆阳市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导调研时发现,北石窟寺保护范围区内有多家住户,影响文物保护和利用。
北石窟寺位于庆阳市西峰区,背靠青山,面对碧流,是创建年代较早、延续时间较长的重要石窟群,也是甘肃四大石窟之一。但因其保护范围内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陆续有居民居住,周边住户密集,导致保护规划无法执行,文物遗存得不到妥善保护利用。
2020年底,针对北石窟寺文物保护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主动与省文物局、敦煌研究院等文物行业主管单位、文物保护研究机构进行磋商沟通,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度。
“专案组在保护范围设置保护界桩,制定了群众搬迁安置方案,省文物局也批准了修编计划。最后立足实际,将本案交由庆阳市检察院立案办理,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全面推动北石窟寺保护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方静雯介绍说。
在专项监督活动带动下,全省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合督导、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定期通报等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全省文物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
筑牢生态屏障 守护黄河安澜
“现在有树有草,才像黄河岸边本来的面貌。”
“多亏了检察院,农家乐的老大难问题彻底解决了。”
……
2022年8月,靖远县检察院在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整改现场的周边群众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3年前,这里曾是另外一番模样。2020年,靖远县检察院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走访时发现,平堡镇黄河河道的滩涂上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林间有一处隐秘的农家乐,建有楼房、凉亭、鱼塘等设施,餐厨垃圾、污水、噪声严重影响了周围环境,有时去农家乐的车辆直接停到马路上,占用了全镇唯一的出行道路,附近村民苦不堪言。
检察干警调查了解后发现,该农家乐是平堡镇村民多年前私自占用河道修建,以乡村旅游休闲项目的形式经营多年,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属违法建筑物。
检察院调查后得出结论:农家乐在河道红线范围内占滩经营,对黄河滩区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严重影响黄河汛期行洪安全,虽然行政机关已处罚,但农家乐仍在经营,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破解农家乐违建难题,精准监督、化解矛盾、协同发力是关键。”办案检察官明确了办案思路。
在一场场沟通会、现场协调会中,检察院就违规农家乐整治与各行政主管部门达成共识,最终制定出治理拆除违规农家乐问题的系统方案。2020年6月1日,该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督促拆除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填平鱼塘,清理河道滩地,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恢复黄河滩涂生态环境。
2020年7月,平堡镇黄河岸边的农家乐被依法拆除。办案检察官再次回到平堡镇对农家乐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检察建议书列举的内容已全部整改到位,涉案农家乐旧址已被高低错落的绿植覆盖。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方法,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为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守护黄河安澜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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