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迅速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专项检查
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顾丽娟)为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省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工作,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甘肃局,下发《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列出边坡管理、边坡监测、防排水管理等12项重点检查内容,决定从2月23日至3月30日,分露天矿山对照检查内容和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对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通知》要求,矿山企业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复查,对全省停产、停建、生产、建设露天矿山,组织开展边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迅速行动,保持警醒警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露天矿山边坡排查整治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判、精心组织,切实将隐患消灭在成灾之前。要强化边坡管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矿山企业全面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边坡监测等制度,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以建代采(保供煤矿除外)、“半边山、一面墙”开采、台阶并段超高过窄、边坡角超过设计值、边坡稳定性评价及监测不符合要求、防排水设施设备失效、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统筹处理执法与服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对整改意愿强、自觉性高、愿意投入的矿山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帮助整改隐患,提高边坡管理水平;对问题严重、整改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矿山企业,按照“两查两罚”原则,从严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行为,坚决防止出现屡查屡罚挡不住事故的情况。要严格复工复产,切实担负起复工复产验收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履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签字手续,方可复工复产;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审批手续不完善、安全生产系统不健全、管理机构“草台班子”、承包单位资质不够、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简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