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权威解读全在这里
《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出台背景
●为增强职工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覆盖范围
●门诊共济保障适用于兰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保障。
基金筹集
●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收入结构,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个人不缴费。
报销比例
●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同时为适应人口老龄化,报销比例向退休人员倾斜。
- 2022-09-15兰山顶上 乡村人家的“蝶变”之路
- 2022-09-14【政策导读】筑牢托底防线 减轻就医负担——甘肃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 2022-09-13人报甘头条 | 兰州新区首次采用全过程公路运输方式开展跨境贸易
- 2022-09-14永登:“小案”精办化纠纷 能动履职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