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小兰说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22-08-16 14:14 来源:金城法云 编辑:高正武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广大群众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普通市民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不履行义务又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下面,请听小兰为大家讲一讲!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小兰说: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小兰说: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出门不戴口罩,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小兰说: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足不出户”小区的居民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有什么后果?

  小兰说: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