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甘肃省财政厅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综述
原标题:【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省财政厅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杜雪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扛起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持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态环保资金需求
我省财政部门始终把污染防治资金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以“投建并重”的思路,完善生态保护投入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
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用足用好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发展等政策资金,支持相关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2019年以来,省级财政克服财政收支困难,坚持把污染防治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省级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连续3年稳步增长。
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投入机制,为我省全面完成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同时,抢抓财政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地方重大生态项目的发展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截至目前,我省申报的甘南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兰州市、金昌市、武威市、临夏州清洁取暖,天水市海绵城市,张掖市和庆阳市国土绿化等8个重大生态项目全部入围获批,实施期内将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82.5亿元。
健全补偿机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任务重大。
省财政坚持正向激励引导,完善横向补偿机制,增强市县内生动力,推动甘肃段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改善。率先在黑河、石羊河流域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依据相关县区协议签订、水质达标、主要水污染物降低等情况,三年每县奖励1000万元。
同时,按照“省内省际同步、先干流后支流、先市州后县区”的思路,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奖补资金,引导黄河干流4个市州和黄河一、二级支流5个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及时建立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好的市州给予奖励。
目前,兰州、白银、临夏3市州已签订补偿协议,省财政下达引导资金1.2亿元、奖补资金9500万元。
我省支持建立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耕地轮作休耕等生态补偿资金232.83亿元。
“我们积极争取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绩效考核结果变好的县区予以奖励,对绩效考核结果变差的县区予以扣减,引导市县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多渠道筹措资金,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过程,既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过程,也是加快建设山川秀美新甘肃的过程。
省财政紧紧围绕我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规划,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祁连山地区、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和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为重点,做好水的涵养、土的保持、沙的治理“三篇文章”,聚焦重点生态工程,强化资金资源统筹,着力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支持推进“四屏一廊”建设,争取财政部将我省纳入全国首批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省份,统筹资金2.35亿元,支持古浪、民勤等7个县实施试点工作,已完成治理任务33.04万亩,支持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
近年来,在中央奖补20亿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筹集资金34.6亿元,支持张掖、武威两市全面完成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2022年1月,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我省构建以祁连山、大熊猫、若尔盖—黄河首曲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自然保护地分区分级管控。省财政厅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累计安排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补助资金10.7亿元,支持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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