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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资金中心发布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2-06-04 11:27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张慧雅

  原标题:省住房资金中心发布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文瑞 实习生 宋尕杰)6月3日记者获悉,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一系列阶段性支持政策将执行至12月31日。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2022年4月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阶段性支持政策结束后,借款人应当偿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通知》还提出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即承租兰州市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需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跨年不累计)。若面向市场租赁住房,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即日起提取额度按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跨年不累计):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即日起提取额度按2500元/月核定提取额(跨年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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