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金昌

一季度金昌市共为1945家企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10万元

22-05-17 10:17 来源:金昌日报 编辑:赵满同

  原标题:一季度我市共为1945家企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10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一季度,共为全市1945家企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10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下,人社部门采取“降、返、缓”三个方面的举措,通过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力度,支持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企业恢复发展、稳住就业岗位。

  据悉,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企业裁员率以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返还基数是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今年全市预计返还1700万元,惠及企业(单位)872家。

  另据了解,全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足额缴费的非失信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相应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记者韩淇)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