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理念引领,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向好发展
原标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理念引领,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向好发展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良好的工作理念为引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好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主动作为优化区域生态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服务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绿色新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持续深化“天蓝蓝”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创建,积极排查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针对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四乱”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损害公益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或移送管辖等,及时督促整治修复。2021年共排查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立案审查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运各类垃圾640余吨,对一些区域建筑垃圾乱堆、生活垃圾乱倒等无人问津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进行了彻底整治;排查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其中1件移送同级检察院集中管辖。生态环保领域的线索排查数和立案审查数分别占全年总排查线索数和立案数的35.4%、34%,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理念,积极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紧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公益损害问题进行检察监督。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组织干警深入各园区、农贸市场、街道集市、生活超市等,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销售过期、掺杂掺假、食品信息标注不明、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2021年共排查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审查14件,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140余家食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整治,及时消除了食品销售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隐患;对胥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生公益诉讼,10倍惩罚性赔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将“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了具体案件办理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有针对性地整治窨井盖缺失、破损等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公益损害问题。摸排调查窨井盖问题案件线索4件,排查缺失破损窨井盖200余处,经立案审查并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多个行政机关联合对辖区各类窨井盖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共计排查窨井盖10万余个,维修破损、补放安装井盖800余个,弥补了人民群众脚下的“漏洞”,有效保障了群众“脚下安全”。惩治网络侵权行为,保护人民群众“信息安全”。坚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损害公益必须担责赔偿的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及时关注网络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用司法手段保护网络领域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其中对周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依法公告,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院向法院提起判令被告周某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得到全部支持,最终周某某删除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违法信息2695条,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有效打击震慑了网络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加强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在工作中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督促、协作功能,以能动司法助力行政监管,追求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主动磋商沟通,提供法律之策。针对一些单位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沟通,为其量身定制了“行政征收+强制执行”的法律“模板”,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之策。开展联合约谈,共促修复之责。对共享单车运营单位等怠于配合行政机关对受损的公益予以整改修复的情形,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对其进行约谈,厘清其与行政机关的职责,促进了公益修复责任的落实。构建制度机制,形成长效之治。协同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商制定《兰州新区持续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形成《“携手清四乱,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络协调联合督办工作制度》,汇聚起河湖治理的合力。
坚持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深化监督提升案件整改质效。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最佳状态,多方式推动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组织公开听证,统一保护共识。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其他社会代表参与公开听证,让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作“裁判”,让行政机关听到社会各界对行政监管的评判和对保护公益的期许,进而认同检察建议。2021年共对9件行政职能存在交叉、整改修复存在分歧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组织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听证员的支持,统一了保护公益的共识。及时跟进监督,推动整治修复。对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案件,做到每案必跟进,通过跟进调查,收集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证据等,督促行政机关对受损公益及时整治修复,并主动协作配合,担当起行政机关治理修复受损公益的“助攻手”,为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工作提供精准法律支持。开展“回头看”排查,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思维,对行政机关已整改回函的案件,认真开展“回头看”排查,既排查老问题是否整改修复,也仔细排查是否有新的公益损害线索,对整改不到位、修复有瑕疵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予以整改,确保受损公益能够得到保质保量的修复维护。
- 2022-01-26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要警惕
- 2022-01-17“小建议”促成“大治理” 甘肃省检察院法律监督“成色”足
- 2022-01-14甘肃省首份寄递安全诉前检察建议送达
- 2022-01-14回应群众期待 践行为民初心 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