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明日起施行
原标题:《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明日起施行
中国甘肃网12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申亮)12月3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作了解读。据了解,《条例》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分总则、社会信用信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68条。《条例》对社会信用信息的分类、采集、公开、共享、披露、开放、查询使用及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
《条例》赋予了信用主体知情权、查询权、异议权、修复权等,强化了对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信用主体有权知晓与其相关的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采集、共享等情况;信用主体认为社会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形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等。
《条例》还聚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守信践诺;司法机关应当提高司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关新闻
- 2021-12-31十二届甘肃省政协第66次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欧阳坚主持并讲话
- 2021-12-31朱天舒在兰州城市学院调研时强调 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 努力建设应用型城市大学
- 2021-12-30甘肃省政府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省政协意见建议
- 2021-12-30尹弘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上强调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