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评职称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
光明日报兰州8月14日电(记者王冰雅、宋喜群)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文旅厅印发《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明确,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审不受岗位、年龄、学历、外语、计算机、论文等限制;首次申报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标准》适用于甘肃省从事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或以此为创收对象的乡村居民。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专业范围为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工艺技艺等类型。
据了解,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确定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四个层级,统称为艺术师。涉及具体专业时,在职称层级后冠以专业名称,如正高级刺绣艺术师、副高级刺绣艺术师、中级刺绣艺术师、初级刺绣艺术师等。
《标准》提出,申报评审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必须以技术水平和艺术造诣为主要依据,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承担本行业较高难度的工作。
《标准》明确,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审不受岗位、年龄、学历、外语、计算机、论文等限制,所评定的职称不与工资待遇挂钩。鼓励各地对获得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励。首次申报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符合副高级及以下业绩条件标准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15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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