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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1-07-29 08:42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谱写甘肃崭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推进普法重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阵地建设,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继续大力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应急管理、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甘肃建设。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省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大中小幼法治教育体系,加大未成年人尊法守法和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未成年人敬畏法律的责任意识,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长征、黄河等文化公园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把法治精神融入文化创作之中,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讲好法治甘肃故事,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扶持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结合甘肃实际,积极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建设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五、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守法示范户,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进智慧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县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全省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推动普法。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以“丝路法雨”平台为牵引的“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权威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社会普法,鼓励热爱公益普法者和社会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七、强化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检查验收,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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