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本月起 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原标题:我省本月起 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中国甘肃网7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7月1日起,甘肃省将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据悉,7月1日起,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进口(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对未列入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信息公开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2021年7月1日(不含)前已经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9月30日前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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