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甘肃教育

兰州市中考首日平稳进行 新中考8项变化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21-06-17 09:0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张兰琴

【专题】聚焦甘肃2021中考高考

  原标题:我市中考首日平稳进行

  新中考8项变化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走进考场的考生 李 超 摄

  中国甘肃网6月1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6月16日,2021年中考完成了第一天的考试。17日将进行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18日中考结束最后三门英语、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正式结束笔试,19日开始英语人机对话考试。据悉,今年中考呈现8项变化。

  据了解,今年我市全面实施新中考政策。

  一是改革了部分科目的考试方式。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增加了外语口语考试,将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实行单独组织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更加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是调整了部分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成绩由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中考录取的前置条件调整为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中考录取总分。

  三是调整了中考科目分值设置,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相应发生变化。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总分740分。外语分值包含30分口语、听力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四是改革了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实行“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价等级为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计分计等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五是优化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建立“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注重对学生发展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强化评价工具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2021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兰州四中提高到60%。同时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七是调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及资格申报程序。自主招生比例由原来的独立高中10%、其他高中5%调整为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普通高中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资格实行年检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八是改革中考命题工作,优化考试内容,充分发挥中考命题的育人导向作用。中考命题将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发挥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密切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记者在中考现场采访时了解到,部分家长对于今年的中考政策已经比较熟悉,之前学校也做了很多的宣讲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家长反映,今年开始中考的考试科目多,周期长。据悉,今年中考阅卷工作将于6月28日开始,7月8日公布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

  26日起,我市中考进入高中自主招生程序。据悉,各普通高中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兰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54号)精神,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城市四区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项目和测试内容、标准见《2021年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市四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10科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总分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区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分数线须报市教育局审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