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率先完成4种证件换发工作
原标题:我省率先完成4种证件换发工作
中国甘肃网6月1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安排,要求各地7月31日前完成《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3月中旬起,我省全面展开伤残人员换证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换证率达到99.5%,率先完成既定任务。
换发残疾人员证件事关优抚对象政策落实和合法权益维护,我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及时制定《全省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工作方案》,下发《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围绕档案材料、审批程序、性质认定和当前残情等方面,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伤残人员档案进行全面核查。通过逐项核对、完善信息,确保了系统数据、书面档案材料与残疾人员实际状况统一匹配,有效推动了全省伤残抚恤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也为换证工作夯实了基础。
对档案资料缺失,不能提供最近一次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等情况的暂缓换证,待资料补充齐全后再进行换证。对个别伤残人员残疾性质、残疾等级前后不一致以及人员身份不相符等情况的,反复查阅原始档案,与本人通电话联系,逐一进行核实比对,确保伤残人员档案信息全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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