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落实废旧立新工作 做好新政府规章宣传
原标题:兰州市司法局落实废旧立新工作 做好新政府规章宣传
中国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烁) 2021年5月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十四件政府规章的决定》,2021年5月17日公布施行。
据了解,2020年兰州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对照相关上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开展了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经清理,市监察委、市科技局等十二个部门对《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兰州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十四件政府规章提出了废止意见。
市司法局坚持以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通过对上述规章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审查,于2021年3月5日组织召开了由省司法厅、立法专家、相关部门参加的论证会,认为各部门提出的废止理由充分、符合实际,应当予以废止。废止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机构改革后,有的政府规章实施部门已被撤销,其工作职责、管理对象、工作程序等发生重大调整,规章已无法继续实施;二是有的政府规章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不符,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予废止;三是有的政府规章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废止或进行大幅度修改,政府规章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已被新出台的上位法所涵盖,现行政府规章再无施行必要。
同时,市司法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新旧政府规章的衔接工作,及时废止、修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对实际已失效或者已不再执行的规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废止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新闻
- 2021-05-26甘肃省三年来实施司法救助488人 发放救助金额1173.752万元
- 2021-05-26甘肃省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
- 2021-05-25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十四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 2021-05-20甘肃省表彰2020年度省长金融奖获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