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层分类明确有效衔接监督事项 助力乡村振兴
日前,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意见》,分别对省、市、县、乡村如何做好巩固拓展和有效衔接监督提出要求,以推动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意见》分层分类细化出15条“盯”和“看”的监督举措,包括省一级5条、市州一级3条、县区一级3条、乡村两级4条。“通过分层分类明确监督事项,有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联动贯通、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其中省一级,盯政策完善,看对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精神要义是否精准落实到位、该优化调整的政策是否符合中央精神、是否注重增强覆盖面和普惠性等。盯机制建立,看对明确要求的各项机制是否应建尽建,落实是否严格,运转是否顺畅,工作是否高效,是否存在机制不健全、工作有缺项,以及敷衍应景、为建而建等问题。盯规划制定,看各类规划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好高骛远、大而化之、脱离实际、相互打架等问题。盯监管指导,看是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责,强化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等重点领域的指导。
《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抓机制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特别是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巩固拓展和有效衔接监督工作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意见》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方面也作出分层分类规定。要求理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在政策享受、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差异,制定个性化举措,分类开展监督。省纪委监委把国家重点帮扶县直接抓在手上,直传压力、推动落实;市州纪委监委把省级重点帮扶县作为重点,监督推动实现既定目标;县区确定重点乡镇,开展综合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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