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兰州市计划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300部
原标题:今年我市计划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300部
具体分配
●城关区 180部
●七里河区 50部
●西固区 40部
●安宁区 30部
财政奖补
●对老旧住宅未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1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
●对已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
●已预留电梯井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住宅楼或单元为单一产权的,加装电梯费用财政不予补助。
实施“时间表”
●4月底前 各辖区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月15日前 将遴选出具备实施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及单元数量
●5月底前 将督导完成联合审查、开工建设
●10月底前 完成电梯的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12月底前 督导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等工作
申报条件
●房屋必须为非单一产权,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未列入房屋征收、棚改、旧城改造范围和计划。
●楼体为四层及以上,且房屋具备安全加装和使用电梯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
●须书面征求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加装电梯应经专有部分占本幢或本单元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达成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含管线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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