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陕甘宁青新5地区将联合整治超载
原标题:4月15日起陕甘宁青新5地区将联合整治超载
4月15日起,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个地区和兵团交警将对货车“百吨王”以及超载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区域联合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坚决防范涉及货车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联合执法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将查处货车“百吨王”以及超载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
治理的重点路段包括连霍高速(G30)、福银高速(G70)、包茂高速(G65)、青银高速(G20)、青兰高速(G22)、银昆高速(G85)、兰海高速(G75);109、312、314国道和各省(区)自行确定的重点省道;城市周边道路、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矿山沙石企业、物流园区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等。
交通管理部门将促进协同共治,强化区域协作,推动联合整治。每月21日为西北片区统一行动日,统一行动期间,各地抽调警力支援一线,省际相邻交警支队要制定区域行动实施方案,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合整治合力。
交通管理部门将成立研判分析专班,加强对本辖区货车交通流量及违法、事故等规律特点的研判分析,用好部级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的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功能,定期分析辖区中高风险的货运企业、车辆、驾驶人,切实加强源头隐患治理和路面执法管控,提高查处效能。
“百吨王”超载货车实施处罚后,对本省(市)的货运源头和违法运输企业,属地交警部门将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对外省(区)的违法运输企业,按车籍地分类、汇总后及时通报相邻省(区)。
另外,交通管理部门将开展集中警示曝光,将本地货车典型事故等案例以及责任追究情况,编辑提示信息,向货运企业、源头装载企业负责人及货车驾驶人集中推送,并组织对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警示提示。(总台央视记者 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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