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冠名办校”亟待规范
原标题:【看法】“冠名办校”亟待规范
冯海宁
“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联合办学”……各类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办学遍地开花。记者了解到,一些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冠名办校”“挂牌办校”有名无实、地产商办校成“售楼招牌”等问题,由此带来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引发社会纠纷矛盾等问题。(据《半月谈》)
几乎所有家长都有“名校情结”,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入名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一些“冠名办校”,从办学模式到师资力量等,都与名校有实质性的合作,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无疑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因为其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有助于教育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但是,那些有名无实的“冠名办校”,对家长学生而言就是一种欺骗,学生在此上学的花费比一般的学校要多,却不能真正享受到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
有名无实的“冠名办校”现象愈演愈烈,既欺骗了学生家长,加重了家长经济负担,也破坏了当地教育生态平衡,对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空间形成挤压,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并间接推动房价上涨。对此,相关部门应采取严厉措施,对欺骗购房者、学生家长的“冠名办校”者,以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欺诈,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的名校也应珍惜自己的“羽毛”。每一所名校的品牌知名度,都是历经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精心打造出来的,很多人为之付出巨大的心血与努力。如果名校与一些地方、企业合作办学,只是输出“名”,没有输出“实”,则教育教学质量不能保证。如此,虽然能暂时获取可观的经济收益,但必然对名校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得不偿失。所以,名校要么不随意参与合作办学,要么就要进行实质合作,认真推广其教学模式和理念。
此外,各地政府也要对名校合作办学这一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如重庆2019年针对“名校办民校”现象出台政策,要求公办中小学不得新参与举办民办学校;长沙2020年底暂停公办学校托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等,这些举措都有利于规范名校合作办学、保护地方教育生态,值得各地借鉴。对家长而言,则可通过投诉、起诉对此类欺骗行为说“不”,倒逼名校合作办学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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