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兰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共计2083616人 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中国甘肃网12月30日讯 (本网记者 张振宇 刘姗 魏晨辰)“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共计2083616人,截止12月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对象201128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258688人,资助2688.089万元。”30日上午,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利民惠民政策执行情况。
2020年,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制度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数据台账更加精准,经办服务更加便捷,让困难群众全部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健全动态监测机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据了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市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村级卫生机构网络已联通,门诊报销均可实现即时刷卡结报。
在疫情期间,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兰州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兰医保〔2020〕35号),规定自2020年2月起对参加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单位应缴医保费减半征收。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期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人各项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今年,全市共为22159户企业合计减征2-6月份单位应缴基本医保费用达7.328亿元,为24家企业办理延期缓缴251.6万元。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调整完善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待遇政策,截止12月25日,全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共结算高血压3958人次,报销费用11.5万元;结算糖尿病2481人次,报销费用46万元。
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内容。自2019年4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94号)要求,通过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让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惠及更多群众;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带量采购,实现医疗机构药款30天回款;通过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支付,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机制,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通过药品采购与医保支付联动,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推进医疗、医保和医药联动改革。
此外,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智慧医保”建设,优化经办服务,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方便。
接下来,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围绕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快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取信于民,坚定不移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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