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人民法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 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3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YD-2020-099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7(万元)
最高限价:137(万元)
采购需求:灵台县人民法院采购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系统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30至2020-12-04,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 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23 15:00
地点: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投标登记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20201127-019012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城区文化街002号
联系方式:13919524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107号(水务局3号家属楼2单元502)
联系方式:1519333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锋
电 话:1391952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