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6家民营医院涉恶案宣判 71名被告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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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9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9月28日,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夏市博爱医院、华山医院、现代妇科医院、新阳光男科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6家民营医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三案。对王清某、黄德某、杨明某等7名首要分子分别判处20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22名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分别判处10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43名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5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同时,分别判处人民币120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涉案6家民营医院自成立以来,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利用发放小广告、网络推广、微信添加好友等方式,利诱、招揽患者,雇佣部分无医疗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医院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以采取篡改医疗数据、手术中加价、虚构病情或夸大病情等方式,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考量,法院决定对72名被告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数罪并罚,判处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免于刑事处罚。同时,对查扣的涉案款、冻结的医院账户资金、医疗器械等予以没收,由查扣机关上缴国库;查扣的各被告人银行卡内的存款及现金冲抵罚金或予以没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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