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例“地下钱庄”案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中国甘肃网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19日,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海等9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在城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该案是“4.11非法经营专案”的其中一案,由甘肃省公安厅侦查终结,是甘肃省首例“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达2.5亿余元。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省、市、县三级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省公安厅办案人员等在现场观摩了庭审。
据悉,“4.11非法经营专案”共涉及12案36人,涉案金额高达10亿余元,截止目前,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并案起诉8案36人。马某海等9人涉嫌非法经营案为“4.11非法经营专案”首次开庭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马某海等9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利用微信等聊天工具联系客户,控制多个人民币账户与境外账户,形成了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的“对敲”型地下钱庄团伙,用以倒买倒卖美元、欧元、港币等外汇,并从中非法谋利。该团伙外汇资金交易金额特别巨大,在传统的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了一个非法的外汇交易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通道,严重影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破坏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秩序。
庭审现场
据悉,“4.11非法经营专案”被省、市检察院指定由城关区检察院办理后,该院立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8人专案组,并派出两名员额检察官随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赶赴办案经验丰富的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交流学习,主要针对我国外汇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地下钱庄案件批捕阶段、公诉阶段的证据体系、证据规格、补充侦查方向等与当地办案人员充分沟通,及时总结汇报,为办理“4.11非法经营专案”做好前期准备。
在案件侦查阶段,专案组受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共提出针对性介入意见56条,并对在介入过程中发现的现有证据明显未达到批准逮捕条件的2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暂缓报捕建议,该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被省公安厅采纳。
在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全面细致审查在案证据,共审查阅卷近百册;分别赴定西、平川、靖远、榆中、永登等五个异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36人,并继续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5名在逃人员陆续被抓获归案;在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继续深挖该案是否涉及洗钱、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其他犯罪,打破就钱庄打钱庄的传统模式,挖掘上下游犯罪,以实现全链打击。
庭审中,公诉人利用多媒体示证手段进行举证,使证据展示更加清晰明了。针对各辩护人的罪轻辩护,公诉人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有力地指控了犯罪。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庭审,各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效果良好。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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