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全面推进援企稳岗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原标题:我市全面推进援企稳岗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中国甘肃网3月27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朱玲)连日来,为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全面推进援企稳岗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稳岗返还:给予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企业2019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50%的稳岗返还。对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企业,以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为基数,按每人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拨付稳岗返还。
就业补贴:对吸纳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子女、残疾人等就业重点人群的民营企业,按规定期限和标准给予社会保险、培训费补贴。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社会保险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1年。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延期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符合认定工伤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未按期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
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允许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不超过 1年;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超出时限的,可顺延至疫情结束;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政府采购优惠:2020 - 2021年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及定点采购商公开招标公告中,不设定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相关新闻
- 2020-03-25嘉峪关市建筑行业防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 2020-03-26不负春光与时行 嘉峪关市按下复工复产“加速键”
- 2020-03-26嘉峪关市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办法
- 2020-03-25嘉峪关市文殊镇冯家沟村合作社发展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