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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8.1%

2018-10-30 08:1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原标题:2018年前三季度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8.1%

  中国甘肃网10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星明)10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公布数据,2018年前三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4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9元,同比增长9.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4元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99元,同比增长7.9%;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84元,同比增长7.8%;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14元,同比增长8.1%,涨幅高于全国和甘肃。

  从收入构成看,兰州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5162元,同比增长8.5%;经营净收入为1076元,同比增长19.9%;财产净收入为3477元,同比增长7.0%;转移净收入为7100元,同比增长6.2%。

  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分析认为,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兰州市城镇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今年兰州市经济转型发展取得成效,部分企业效益好转,职工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从2017年6月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保障了收入的增长。兰州市为创业者提供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带动了经营净收入不断提高。此外,各区县“城中村”改造、房屋价值的提升、投资理财渠道多样化、居民红利收入等因素进一步拉动了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有所提高,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9元

  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45元,同比增长8.9%;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11元,同比增长9.0%;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9元,同比增长9.6%。

  从工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4819元,同比增长11.2%;经营净收入为2672元,同比增长4.2%;财产净收入为192元、,比增长25.4%;转移净收入为1525元,同比增长13.0%。

  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分析,棚户区改造、高原夏菜、百合、中药材、玫瑰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吸纳农民务工就业人数增加,有效地带动了农户增收,加上各地大力开发观光农业、田园采摘、农家乐等生态休闲农业,促进农民工资性增收提高。今年前三季度,种植业主要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特色农业种植面积增加,高原夏菜、中药材、百合三大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畜禽养殖规模基本稳定,牛羊肉价格持续上涨。田园综合体蓬勃发展,农村电商经济、“互联网+农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多元化。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幅达到了25.4%,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各类蔬菜物流中心、市场、产业园等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农民在土地出租方面的收入增加。同时,依托省会城市优势,外来打工人数的增多带动了城乡结合区农民的房屋出租收入。政府的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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