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某等23人涉黑案件
原标题: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某等23人涉黑案件
中国甘肃网10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王忠德) 10月11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杨某某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上述被告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等罪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某、杨某某等人依法委托的10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近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近60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4年以来,被告人彭某为聚敛钱财,先后纠集被告人杨某某、祁某某、杨某强结成团伙,在兰州市以组织妇女卖淫,替人摆平事端为依附、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彭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杨某某、祁某某、杨某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安某某、花某、王某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并在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大肆实施组织卖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兰州市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以彭某为首,杨某某、祁某某等人为成员的23名被告人,以招募等手段,纠集控制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在公共场所持枪、持械聚众斗殴,致人轻伤;采用殴打、胁迫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赌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帮助明知是犯罪的人逃跑和逃避法律追究。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等罪名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等23人多项犯罪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辩论结束后,法庭听取了被告人彭某等23人的最后陈述。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项罪名,案情复杂,案件持续审理了两天,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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