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在兰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
原标题:9月1日起在兰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
中国甘肃网9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进)根据国务院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港澳台居民在兰州市辖区范围内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从9月1日起,在兰港澳台居民可到我市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领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条件是,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只要本人愿意,可持有效的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辖区指定的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两大功能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两大功能:一是法定身份证件功能。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二是享受相关待遇的凭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可以享受《办法》规定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援助、法律援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其他法律服务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九项方面便利。
办理程序
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辖区指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须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出入境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按照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办理时限延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受理点
兰州市共设立10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城关公安分局草场街派出所、七里河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安宁公安分局办证大厅、西固公安分局西固城派出所、红古公安分局办证大厅、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安分局连搭派出所、兰州新区公安局办证大厅、榆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永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皋兰县公安局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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