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出台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规定
中国甘肃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贺鹏琳)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坚持预算约束,经西峰区财政局、国资局、会计核算中心反复讨论研究,近日,西峰区财政局出台《西峰区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规定》。
规定要求采购人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甲乙双方签订并经由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办监证的采购合同在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国有资产购置类项目(包括协议供货)须由采购人提交采购申请,国资局根据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出具国有资产配置单。能够提供国有资产配置单的采购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才能予以报账。采购人自行采购货物类项目,严格按照《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关于确定西峰区2018年度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通知》(西财发[2018]36号)文件执行;采购人自行采购的工程类、服务类、固定资产类项目,严格按照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超出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会计核算中心才能予以报账;规定还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层层把关,确保将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落到实处。
规定的出台紧密结合区财政系统“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要求,实现了办事流程再优化、审批资源再整合、服务模式再创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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