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豪华装修
中国甘肃网3月21日讯 (本网记者 狄东阳 实习生 王睿)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甘肃省将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全省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对转诊率低的地区或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费用增幅的控制。省级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平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医院平均控制在5%以内,根据各医院具体情况,一院一策,制定具体控费标准。要建立问责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严肃问责。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承担医保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对临床路径审核、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分级诊疗开展情况以及医保相关的诊疗行为进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将医保基金住院预算总额的40%作为考核资金,参照考评结果予以拨付。
《实施意见》强调,加快建立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让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资源,切实增进全省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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