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原标题:城关区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明确运行服务管理标准要求
记者昨日从城关区政府获悉,为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城关区在完善机构设置基础上,再次明确规范运行和提高服务、强化管理标准及资金使用要求,在街道社区建成资源充足和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以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据介绍,城市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统一管理、服务群众”原则,以及“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要求,合理规划和新建一批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面促进未达标和未建立的综合文化中心实现达标。根据城关区建设方案,今年1月到2018年11月建成24个街道、151个城市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即在街道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和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
为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该区明确了建设和运行服务标准。其中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160平方米以上,距离街道文化中心方圆500米内有文化或健身广场;有条件的街道配套建设民俗文化展览室、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影放映场(室)和多媒体室等;配备图书和报刊、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面向社会开放。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至少要具备图书阅览室、文体广场、多功能活动室其中一个,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设乒乓球室、羽毛球场、文化集市、电影放映场等。
同时要提高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其中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每年举办综合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单项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展览不少于4次;文化部门对其工作人员的培训或业务辅导每年不少于10次,每年组织送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不少于4次。社区每年举办单项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展览不少于4次;区文化部门每年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或业务辅导不少于2次;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吸收社会人员参与,每年开展2次以上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
还要强化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其中在开放服务制度方面,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要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搞好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严格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其中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照全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年度达标任务,区财政局于2018年底前全部下拨完成,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购置维修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每年为每个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下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5万元,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
首席记者 杨晟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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